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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(有字幕)
2013.2.27-3.6 啟講於 馬來西亞華嚴講堂(節錄自2012淨土大經科註02-040-0198~0209集) / 編號:29-354 / 共 12 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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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2.27

第1集:【29-354-0001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講義下載:黑洞念佛三昧

本章下云:「假令三千大千世界眾生,悉成緣覺。於百千劫,悉共計校,若能知其量數者,不取正覺。」總顯佛壽無量,人民壽命無量,國中弟子無量。「三千大千世界」者,乃一佛所化之境。以須彌山為中心,合四大洲日月諸天為一世界。如是之世界積至一千,名為小千世界。積一千個小千世界,名為中千世界。積一千個中千世界,名為大千世界。因大千世界,先以一千乘世界,得小千。又以一千乘小千,得中千。最後又以一千乘中千,乃得大千。如是三度以千乘之,故曰三千大千世界。實際只是一個大千世界,而非三千個大千世界也。三千大千世界具有一十億個世界。現代天文學家已初步發現宇宙中世界無量。人現皆知太陽及九大行星等,稱為太陽系。地球即太陽系中之一員,繞日運行。現知太陽不但自轉,且亦繞一銀河星雲之中心(初步假定為黑洞,黑洞者,天體之一)運行,約二萬萬年繞行一周。太陽是銀河星雲中之一顆恆星,銀河星雲約有一千億個恆星。宇宙中有無數之星雲。星雲本身亦在運動,銀河亦只是宇宙更大天體中之一員。如是輾轉擴大,不可窮盡。當前天文學上之發現,已初步證實經云之世界無量。至於三千大千世界,乃一佛所化之境。佛無量,故世界無量。

願文大意為:三千大千世界之一切眾生,皆成緣覺,以其神通之力,共同計算,皆不能知阿彌陀佛壽量,其國人民壽量,及國中人之數量。

辛五、(十七)諸佛稱歎願

【經】我作佛時。十方世界無量剎中。無數諸佛。若不共稱歎我名。說我功德國土之善者。不取正覺。

【解】右第十七,「諸佛稱歎願」。稱者,稱揚。歎者,讚歎。《漢譯》曰:「我作佛時,令我名聞八方上下無數佛國。諸佛各於弟子眾中,歎我功德國土之善。諸天人民蠕動之類,聞我名字,皆悉踴躍來生我國。」《吳譯》類之。望西云:「六八願中,此願至要」,「若無此願,何聞十方。我等今值往生教者,偏此願恩。善思念之。」望西意為,若無此願,則我等身在娑婆穢土,如何能聞彼土之教主與佛剎之名字,彼佛彼土,勝妙功德,清淨莊嚴。若未曾聞,又何由發起求生彼土之勝願。故今日我等能聞淨土法門,實由此願之力。故本師釋尊於此穢土,稱揚讚歎阿彌陀佛,及其國土不可思議功德,令我得聞。故讚曰,四十八願中「此願至要」。法藏求願名聞十方者,只為普攝十方一切眾生,往生極樂,究竟成佛。若無此願,則十念必生之願便同虛設,蓋聞名方能持名也。

又《會疏》解「稱歎我名」曰:「稱我名者,此有三義:(一)諸佛稱揚彼佛德號。(二)諸佛咨嗟稱名之人。如彼小經,誠證護念稱名之人。(三)諸佛亦咨嗟,亦自稱彼佛名。」繼又釋言:「三世諸佛,依念彌陀三昧,成等正覺故。」此表諸佛稱歎之義有三:(一)諸佛讚歎彼佛聖號。(二)諸佛讚歎一切稱念彌陀名號之人。(三)諸佛本身亦稱念彌陀聖號。依念佛三昧圓成佛果。

庚七、聞名普益 分十 辛一、(十八)十念必生願

【經】我作佛時。十方眾生。聞我名號。至心信樂。所有善根。心心回向。願生我國。乃至十念。若不生者。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。誹謗正法。

【解】右第十八,「十念必生願」。日淨宗古德較量諸經,餘經中《華嚴》獨真實;若與此經相較,則此經為真。又本經諸大願與此願相較,則此願最為真實,蓋表此願乃真實中之真實也。「至心」者,至誠之心也,至極之心也。《金光明經文句》曰:「至心者,徹到心源,盡心實際,故云至心。」「徹」者,徹底。「到」者,達到, 即遊子到家之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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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2.27

第2集:【29-354-0002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「心源」者,自心之本源。「盡」者,窮盡。「實際」者,即本經中「真實之際」。「信樂」者,信順所聞之法,而愛樂之,即信心歡喜也。又「至」者,真也,誠也,實也。「心」者,種也,實也。「信」者,真也,實也,誠也,驗也,滿也,忠也。「樂」者,欲也,願也,愛也,悅也,歡也,喜也,賀也,慶也。故「至心」即是真、實、誠、滿之心,願欲愛悅之心,歡喜慶幸之心,以如是心而信之樂之,故謂「至心信樂」。「善根」者,身口意三業之善,固不可拔,又善能生妙果,生餘善,故謂之善根。「心心」者,純一之心也,淨念相繼之心也。「回向」者,回者回轉,向者趣向,回轉自身所修功德,而趣向於所期,謂之回向。《華嚴大疏鈔廿三》曰:「回者轉也,向者趣也。轉自萬行,趣向三處,故名回向。…三處,謂眾生、菩提以及實際。」又《往生論註下》曰:「回向者,回己功德,普施眾生,共見阿彌陀如來,生安樂國。」是即願中回向二字之義。「願生我國」即回向之鵠的,願我一切眾生,往生極樂國土也。「十念」者,如《觀無量壽佛經》曰:「具足十念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」《箋註》曰:「十遍稱名也。」望西曰:「經十念頃,專稱佛名,為十念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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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2.28

第3集:【29-354-0003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「十念」者,如《觀無量壽佛經》曰:「具足十念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」《箋註》曰:「十遍稱名也。」望西曰:「經十念頃,專稱佛名,為十念也。此言念者,謂稱南無阿彌陀佛。經此六字頃,名一念。」以上經論義同。「乃至十念」者,指稱念名號,下至僅得十念者,亦得往生。此乃指其至下者,故云「乃至」。若能多念,則多多益善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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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1

第4集:【29-354-0004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或有疑問,文中但云「十念」,何以逕謂為稱佛名號,而非他種念佛耶?答曰:「十念」中之「念」,即指口念佛名之念,實有明證。本經《宋譯》曰:「所有眾生,求生我剎,念吾名號,發志誠心,堅固不退。彼命終時,我令無數苾芻(比丘)現前圍繞,來迎彼人。經須臾間,得生我剎。」其中「念吾名號」只能解作念佛洪名也。又《般舟經》曰:「爾時阿彌陀佛語是菩薩言,欲來生我國者,常念我名,莫有休息,如是得來生我國土。」又《觀經》言,下品下生者,或有眾生,作不善業,五逆十惡,具諸不善。臨命終時,遇善知識,為說妙法,教令念佛(觀想念佛)。若不能念者,應稱佛號。「如是至心,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,稱南無阿彌陀佛。稱佛名故,於念念中,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。」命終之後,即得往生。由上經義可證,所云「十念」者,直是持名念佛也。

古注經家,於此願文,亦有異解。有曰此是「攝上品願,有說下品非也。」又有曰:「此是上三品。此中十念,是依十法起十念,非是稱名十念。」所云「依十法起十念」,指彌勒所問十念。《彌勒發問經》言:「具足如是念,即得往生安養國土。凡有十念。何等為十?一者,於一切眾生,常生慈心。於一切眾生,不毀其行。若毀其行,終不往生。二者,於一切眾生,深起悲心,除殘害意。三者,發護法心,不惜身命。於一切法,不生誹謗。四者,於忍辱中生決定心。五者,深心清淨,不染利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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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2

第5集:【29-354-0005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講義下載:味著

六者,發一切種智心,日日常念,無有廢忘。七者,於一切眾生,起尊重心,除我慢意,謙下言說。八者,於世談話,不生味著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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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3

第6集:【29-354-0006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九者,近於覺意,生起種種善根因緣,遠離憒鬧散亂之心。十者,正念觀佛,除去諸根。」《宗要》曰:「如是十念,既非凡夫(所能),當知初地以上菩薩乃能具足十念。」以上諸說咸以此願專為上品,甚至地上菩薩乃能具足,則中下凡夫何由得生?可見以上諸家之議,未契淨宗他力果教之真諦。至於義寂以《觀經》下品下生之十念,注本經第十八願之十念,深有見地。望西云:「宗家不爾(宗家指善導)。今之十念,但是口稱,上盡一形,下至一念,通於三輩,攝於九品,莫不皆往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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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3

第7集:【29-354-0007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講義下載:無間地獄

義寂以《觀經》下品下生之十念,注本經第十八願之十念,深有見地。望西云:「宗家不爾(宗家指善導)。今之十念,但是口稱,上盡一形,下至一念,通於三輩,攝於九品,莫不皆往。」意為今願文中之十念,只是口念。上者盡一生之形壽,唯念佛名。下者僅念一聲,皆可往生。(僅念一聲者,指臨終一念,或獲得一念淨心,發一念心念於彼佛,亦皆得往生。)

本願文曰「至心信樂」。《觀經》亦曰「如是至心,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」。如何名為「至心」,又如何名為「具足十念」?此乃本願之關要。羅什大師於此,有最極精要之論。師曰:「譬如有人,於曠野中,值遇惡賊,揮戈拔劍,直來欲殺。其人勤走,視渡一河。若不渡河,首領難全。爾時但念渡河方便。我至江岸,為著衣渡?為脫衣渡?若著衣衲,恐不得過;若脫衣衲,恐不得暇。但有此念,更無他意。當念渡河,即是一念。此等十念,不雜餘念。行者亦爾。若念佛名,若念佛相等,無間念佛,乃至十念,如是至心,名為十念。」蓋謂此時心中所思,唯是如何渡河,更無別念。如是之念,即是一念。如是念佛,即是至心。相繼至十,即是十念。《宗要》又曰:「今經說十念,具此隱密、顯了二義。」顯了十念,即上文羅什大師所譬之十念;隱密義之十念,即《彌勒發問經》中,慈心等十念。義寂云:「一一念中,自然具足慈等十念。」意謂,能如《觀經》所說或什師所譬之十念,一一念中自然具足彌勒所問之十念,蓋於顯了中自然含攝隱密之深意。此語道破淨宗玄微,世人多慕玄妙,而不知最極玄妙祇在平常中,故云「平常心是道」。但當平平常常,老老實實,綿密念去,自然暗合道妙,念念離念。以凡夫心入諸法實相,唯持名與持咒為最易。念佛何以有如是功德,因念念暗合實相故。

「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」。「五逆」者,罪惡極逆於理,故謂之逆。是為感無間地獄苦果之惡業,故又名無間業。《阿闍世王問五逆經》曰:「有五逆罪,若族姓子、族姓女,為此五不救罪者,必入地獄不疑。云何為五?謂殺父,殺母,害阿羅漢,鬪亂眾僧,起惡意於如來所。」又《華嚴孔目章三》曰:「五逆,謂害父,害母,害阿羅漢,破僧,出佛身血。初二背恩養,次三壞福田,故名為逆。」至於常言之五逆,則為殺父、殺母、殺阿羅漢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。(以上三者同義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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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4

第8集:【29-354-0008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講義下載:無間地獄

「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」。「五逆」者,罪惡極逆於理,故謂之逆。是為感無間地獄苦果之惡業,故又名無間業。《阿闍世王問五逆經》曰:「有五逆罪,若族姓子、族姓女,為此五不救罪者,必入地獄不疑。云何為五?謂殺父,殺母,害阿羅漢,鬪亂眾僧,起惡意於如來所。」又《華嚴孔目章三》曰:「五逆,謂害父,害母,害阿羅漢,破僧,出佛身血。初二背恩養,次三壞福田,故名為逆。」至於常言之五逆,則為殺父、殺母、殺阿羅漢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。(以上三者同義。)犯此逆者,身壞命終,必墮無間地獄,一大劫中,受無間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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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4

第9集:【29-354-0009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講義下載:五逆謗法闡提

又《華嚴孔目章三》曰:「五逆,謂害父,害母,害阿羅漢,破僧,出佛身血。初二背恩養,次三壞福田,故名為逆。」至於常言之五逆,則為殺父、殺母、殺阿羅漢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。(以上三者同義。)犯此逆者,身壞命終,必墮無間地獄,一大劫中,受無間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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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3.5

第10集:【29-354-0010

大願之王 十念必生

講義下載:阿鼻抑止門

「誹謗」者,誹義同謗。謗者,毀也。言人之惡而過其實曰謗。誹謗正法,即誹謗佛法。此十念必生之大願,普被一切,但除既犯五逆又謗正法之人。《觀經》曰:五逆十惡,臨終十念,亦得往生。今經所除,蓋既犯五逆重罪,復誹謗正法,罪上加罪;且謗法罪最重,謗法之人稱為謗法闡提,故不能往生矣。

或問,若人犯五逆罪,而不誹謗正法,《觀經》謂可往生。若有一人,但誹謗正法,而不犯五逆,可往生否?《往生論註上》答曰:「但令誹謗正法,雖更無餘罪,必不得生。何以言之?經云: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,具受一切重罪(但劫盡得出)。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,此劫若盡,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,如是展轉經百千阿鼻大地獄,佛不記得出時節。以誹謗正法,罪極重故。」又曰:「汝但知五逆罪為重,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,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。」

但善導大師《觀經疏》另有一解。謂五逆謗法不得往生者,乃佛止惡之意、方便之說。疏云:「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。如四十八願中,除謗法五逆者,然此之二業,其障極重;眾生若造,直入阿鼻,歷劫周慞,無由可出。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,方便止言,不得往生,亦不是不攝也。……若造還攝得生。雖得生彼,華合逕(過也,至也,見《字匯》)於多劫。此等罪人,在華內時,有三種障: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。二者不得聽聞正法。三者不得歷事供養。除此已外,更無餘苦。」《合贊》宗之亦云:「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,是乃就未造之機,且抑止之而已。若有已造機、已迴心,則還攝取,莫有漏也。」意為:所言除者,實為止惡之意,使未造惡者,不敢造也。若是已造者,但能迴心,懺悔念佛,則仍舊攝取,無有遺漏也。可見彌陀大願,攝機無盡。故善導大師曰:「如來所以興出世,唯說彌陀本願海。」意謂,三世諸佛出興於世,唯為此大事因緣,宣說阿彌陀如來不思議願力,惠救萬眾。故大師又云:「今逢釋迦佛末法之遺跡,彌陀本誓願極樂之要門,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。」以上《往生論註》與《觀經疏》之說,殊似相違。實則亦可會通。《論註》正符如來抑止之意,令人慎莫謗法也。論中復云:「此生愚癡人既生誹謗,安有願生佛土之理。」是故經云五逆謗法不得往生。至於《觀經疏》則顯彌陀悲願無盡。五逆謗法,果能臨終念佛,是即懺悔發心,如是之人,億億中亦難一二,故佛慈憫,仍然攝受。

又善導大師云:「弘誓多門四十八,遍標念佛最為親。人能念佛佛還念,專心想佛佛知人。」又云:「唯有念佛蒙光攝,當知本願最為強。」善導大師約四十八願為真實五願。若論至約,則唯第十八願。故於《事贊》中曰:「一一願言,引第十八。」《甄解》云:「四十八願雖廣,悉歸第十八願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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